
國務院授予集團一定出訪來訪外事審批權
4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副主任郝昆到集團宣布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授予云南省3家國有企業一定出訪來訪外事審批權的函》,并對相關工作進行調研指導。集團紀委書記、省監委駐集團監察專員翁斌,副總經理李志琤出席調研座談會并講話。
經國務院批準,集團被授予一定范圍內的出訪來訪外事審批權,即在集團業務范圍內,可自行審批本公司及子公司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相關業務人員來華事項,極大地方便和促進集團對外交往和海外業務的發展,同時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因公出國、邀請外國副省部級及以上人員和前政要來訪不在本次授權范圍內,仍需按現行管理規定審批。
郝昆對集團積極融入國家和云南省發展戰略,開展對外經貿取得的成績表示高度肯定。他說,因公出國(境)任務審批權由國務院授予,被授權后,企業可自行審批本單位領導班子以下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關人員來華,將有效減少審批層次,縮短審批流程,便利企業進一步對外交往工作。外事審批權的批準,是中央支持云南省對外開放和企業“走出去”的一項重要舉措。企業外事自行審批權實現了近年來我省企業審批權零的突破,是國務院支持云南對外開放的一個重要舉措,希望建投集團能夠珍視獲得的外事審批權,充分利用好這一政策,更好地服務于企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和“走出去”工作。
據悉,此次被授予外事審批權的單位除集團外,還有云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來源:云南建投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納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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